2016年8月19日星期五

救恩與詩歌

7日後就要擺巿集啦,但小禺卻掛住明天要領詩(向長期病人)
而完全無心情工作,因有感動分享關於救恩的詩歌,
但自己對“十字架”的認識實在太有限了!


這次領詩一開始就打算分享《紫色的袍》的 (講到主耶穌來受苦)


Down2最近學了一首詩歌《因祂活著》


又不斷叫小禺學,
於是心想:莫非主想我分享祂的復活?
對呢,不應該單講主受死的,也分享主復活吧!

學唱了,卻發覺得那歌詞太難唱,
於是,隨使在網上搜尋“永活的主”
看看有沒有其他關於主復活的詩歌更加適合呢?
立刻就發現了這首!《永活救主》!


* 副歌說“安家我心房”應該指到聖靈就在信徒心中、永遠同住這件事。

和《因祂活著》原來是同調不同詞,但個人更喜歡這詞,一聽便有感動!
因為想到主就是那靈
主在復活升天後,聖靈繼續在人心中工作,
令人越來越認識主、愛主、令生活聖潔滿有喜樂的~~

預備這兩首詩歌帶動我思想救恩的豐富,
真是十分寶貴,想了2天,也覺未夠呀…(連擺檔也不理了@@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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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講救恩,不能不由罪講起,
人類自從第一人亞當犯罪後就遺傳了罪性,無人能免。

人原來是神的兒女,但因亞當犯罪,全人類就陷入罪中,
人也由神的兒女變成魔鬼的兒女了。

犯罪的是屬魔鬼 (約翰一書3:8)
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,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。(約翰福音8:44)
人犯罪的性情實在可以像魔鬼一樣!


感謝神為人預備了救法:
主耶穌願意降世為人,由童女所生,
沒有亞當罪性的遺傳,
主耶穌實在一生都沒犯罪,是個完全人。(若你讀過四福音,就沒可能反駁的)

因一次的過犯,眾人都被定罪;
照樣,因一次的義行,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。
(羅馬書5:18)

所以,主耶穌也照樣代表人類,來勝過罪,
令全人類可以稱義。

他藉著死,敗壞了掌死權的魔鬼
奇怪奇怪,既然死即是輸了吧,怎麼反而是勝利呢?

原來罪的工價乃是死

一方面,他是完全用人的身份代死,
主耶穌無罪,他理應不會死,但他實在死了,
因他為我們的罪而死。
他被掛在木頭上,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
(主沒為自己行一點神蹟來減輕痛苦,完全滿足父神對罪的追討!)

另一方面,耶穌是神,
他永恆的生命足以付清過去現在未來,全人類的一切的罪債
使魔鬼不能再控訴人了!

並因他是神,所以死亡不能拘禁他,三日後祂從死復活了,
以大能證明是神的兒子!

主耶穌復活後得到靈性的身體,
成為新人類的第一人,永遠活著,再不用經歷死亡了!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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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雖然升天了,卻差派聖靈來住在我們心中。
我要求父,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,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,
就是真理的聖靈
(約翰福音14:16-17上)

聖靈是神的靈、基督的靈,也是神,
祂竟然將自己賜給凡信的人!

祂是無所不在的,在天上,同時又在信徒心中

要繼續完成主耶穌在地上的工作,
聖靈負責教導、安慰,並作我們隨時的幫助,
使我們越來越認識主。

只要跟隨聖靈的引導,新生命就能成長,
就能活出神兒子的生命,過討神喜悅的人生了!


所以信徒的生活是十分有盼望的!
不止不用犯罪,並能活出主的生命!

人有了神的靈,看法也很不同了,
在世雖然也會面對苦難,卻有力量面對,
因為我們有永恆的盼望。

聖經說將來一切信的人也會復活被提 (活著的則會身體改變),
得著和主一樣屬靈的身體、和主永遠同住。


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,
不再有死亡,也不再有悲哀、哭號、疼痛,
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。
(啟示錄21:4)



感謝神!救法真奇妙
十字架好像是羞辱,但卻是主榮耀的得勝,
因他願意降到最卑,落到最低,以致神將他升為至高!
並且是帶著人性坐在神的寶座!

感謝主耶穌!
本來我們都在魔鬼手中,
活在虛假、將亡的世界,
完全不知道甚麼是真理,也不認識真神,
但主對父神的愛和順服,和對人犧牲的愛,驅使他來人間受苦,
否則人不可能認識真神的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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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你可能會問,
救恩既然完成了,為何沒有生效在我們身上?

人有了神的兒子,就有生命;沒有神的兒子,就沒有生命。
(約一5:12)

凡接待他的,就是信他名的人,他就賜他們權柄做神的兒女。
(約翰福音1:12)

除他以外,別無拯救,因為在天下人間,
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。
(使徒行傳4:12)



* 耶穌 意思就是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拯救出來


這是因為我們沒有接受耶穌作我們救主

不肯相信他,

甚至拒絕生命的主,怎能奢望有永遠的生命呢?


現在神一切都做妥了,只等人接受。

他來不單是將人救回起初未犯罪的光景,
更是將自己的聖潔生命全豐盛賜給人! 真是人頭腦不可能明白的事!


祂只要我們肯相信接受就有了,這實在是最簡單的救法!
不靠金錢和人一切的努力,只須意志的選擇!

因為主可憐我們對罪一點辦法都沒有!

我們雖然好像是的,實際在靈性上我們是死屍,
已經死在罪惡過犯中了,
今生沒希望,將來更加會導致永死


凡求告主名的,就必得救。(使徒行傳2:21)
若你看見自己靈魂的需要,向呼求吧,很願意來救你的。

但你若喜歡過犯罪的生活,
或以為可以用自己的方法去做好人的話 *,
或者不想主來管理你,
主也不會勉強的。

接受或拒絕,選擇權在你身上,因為很神尊重人的自由意志!



但求主繼續憐憫、讓真光照亮你,
相信主的大愛終有一日會吸引你歸向祂的!


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,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。
(約翰福音12:32)



*備註:
和別宗教不同,基督教是主白白賜下救恩和新生命,將人由裡到外改變,行善只是結果。
事實上,要得著屬天的生命,才能達到神的標準,因為神看人內心,一切惡念都是罪,
而人一切的善行,都有自私、驕傲的成份,更經常好心做壞事,並非真正的美善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