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8月19日星期五

救恩與詩歌

7日後就要擺巿集啦,但小禺卻掛住明天要領詩(向長期病人)
而完全無心情工作,因有感動分享關於救恩的詩歌,
但自己對“十字架”的認識實在太有限了!


這次領詩一開始就打算分享《紫色的袍》的 (講到主耶穌來受苦)


Down2最近學了一首詩歌《因祂活著》


又不斷叫小禺學,
於是心想:莫非主想我分享祂的復活?
對呢,不應該單講主受死的,也分享主復活吧!

學唱了,卻發覺得那歌詞太難唱,
於是,隨使在網上搜尋“永活的主”
看看有沒有其他關於主復活的詩歌更加適合呢?
立刻就發現了這首!《永活救主》!


* 副歌說“安家我心房”應該指到聖靈就在信徒心中、永遠同住這件事。

和《因祂活著》原來是同調不同詞,但個人更喜歡這詞,一聽便有感動!
因為想到主就是那靈
主在復活升天後,聖靈繼續在人心中工作,
令人越來越認識主、愛主、令生活聖潔滿有喜樂的~~

預備這兩首詩歌帶動我思想救恩的豐富,
真是十分寶貴,想了2天,也覺未夠呀…(連擺檔也不理了@@)


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
要講救恩,不能不由罪講起,
人類自從第一人亞當犯罪後就遺傳了罪性,無人能免。

人原來是神的兒女,但因亞當犯罪,全人類就陷入罪中,
人也由神的兒女變成魔鬼的兒女了。

犯罪的是屬魔鬼 (約翰一書3:8)
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,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。(約翰福音8:44)
人犯罪的性情實在可以像魔鬼一樣!


感謝神為人預備了救法:
主耶穌願意降世為人,由童女所生,
沒有亞當罪性的遺傳,
主耶穌實在一生都沒犯罪,是個完全人。(若你讀過四福音,就沒可能反駁的)

因一次的過犯,眾人都被定罪;
照樣,因一次的義行,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。
(羅馬書5:18)

所以,主耶穌也照樣代表人類,來勝過罪,
令全人類可以稱義。

他藉著死,敗壞了掌死權的魔鬼
奇怪奇怪,既然死即是輸了吧,怎麼反而是勝利呢?

原來罪的工價乃是死

一方面,他是完全用人的身份代死,
主耶穌無罪,他理應不會死,但他實在死了,
因他為我們的罪而死。
他被掛在木頭上,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
(主沒為自己行一點神蹟來減輕痛苦,完全滿足父神對罪的追討!)

另一方面,耶穌是神,
他永恆的生命足以付清過去現在未來,全人類的一切的罪債
使魔鬼不能再控訴人了!

並因他是神,所以死亡不能拘禁他,三日後祂從死復活了,
以大能證明是神的兒子!

主耶穌復活後得到靈性的身體,
成為新人類的第一人,永遠活著,再不用經歷死亡了!
  

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
主雖然升天了,卻差派聖靈來住在我們心中。
我要求父,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,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,
就是真理的聖靈
(約翰福音14:16-17上)

聖靈是神的靈、基督的靈,也是神,
祂竟然將自己賜給凡信的人!

祂是無所不在的,在天上,同時又在信徒心中

要繼續完成主耶穌在地上的工作,
聖靈負責教導、安慰,並作我們隨時的幫助,
使我們越來越認識主。

只要跟隨聖靈的引導,新生命就能成長,
就能活出神兒子的生命,過討神喜悅的人生了!


所以信徒的生活是十分有盼望的!
不止不用犯罪,並能活出主的生命!

人有了神的靈,看法也很不同了,
在世雖然也會面對苦難,卻有力量面對,
因為我們有永恆的盼望。

聖經說將來一切信的人也會復活被提 (活著的則會身體改變),
得著和主一樣屬靈的身體、和主永遠同住。


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,
不再有死亡,也不再有悲哀、哭號、疼痛,
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。
(啟示錄21:4)



感謝神!救法真奇妙
十字架好像是羞辱,但卻是主榮耀的得勝,
因他願意降到最卑,落到最低,以致神將他升為至高!
並且是帶著人性坐在神的寶座!

感謝主耶穌!
本來我們都在魔鬼手中,
活在虛假、將亡的世界,
完全不知道甚麼是真理,也不認識真神,
但主對父神的愛和順服,和對人犧牲的愛,驅使他來人間受苦,
否則人不可能認識真神的!


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

最後你可能會問,
救恩既然完成了,為何沒有生效在我們身上?

人有了神的兒子,就有生命;沒有神的兒子,就沒有生命。
(約一5:12)

凡接待他的,就是信他名的人,他就賜他們權柄做神的兒女。
(約翰福音1:12)

除他以外,別無拯救,因為在天下人間,
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。
(使徒行傳4:12)



* 耶穌 意思就是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拯救出來


這是因為我們沒有接受耶穌作我們救主

不肯相信他,

甚至拒絕生命的主,怎能奢望有永遠的生命呢?


現在神一切都做妥了,只等人接受。

他來不單是將人救回起初未犯罪的光景,
更是將自己的聖潔生命全豐盛賜給人! 真是人頭腦不可能明白的事!


祂只要我們肯相信接受就有了,這實在是最簡單的救法!
不靠金錢和人一切的努力,只須意志的選擇!

因為主可憐我們對罪一點辦法都沒有!

我們雖然好像是的,實際在靈性上我們是死屍,
已經死在罪惡過犯中了,
今生沒希望,將來更加會導致永死


凡求告主名的,就必得救。(使徒行傳2:21)
若你看見自己靈魂的需要,向呼求吧,很願意來救你的。

但你若喜歡過犯罪的生活,
或以為可以用自己的方法去做好人的話 *,
或者不想主來管理你,
主也不會勉強的。

接受或拒絕,選擇權在你身上,因為很神尊重人的自由意志!



但求主繼續憐憫、讓真光照亮你,
相信主的大愛終有一日會吸引你歸向祂的!


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,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。
(約翰福音12:32)



*備註:
和別宗教不同,基督教是主白白賜下救恩和新生命,將人由裡到外改變,行善只是結果。
事實上,要得著屬天的生命,才能達到神的標準,因為神看人內心,一切惡念都是罪,
而人一切的善行,都有自私、驕傲的成份,更經常好心做壞事,並非真正的美善啊!




17 則留言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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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是的,除了耶穌,
      他自己宣告說:“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?我既然將真理告訴你們,為什麼不信我呢?”
      審他的官也說:我尋不出他有甚麼罪來
      主釘十字架時,在場的百夫長也說:這真是個義人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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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市集好近我工作地點,星期六下午有機會來呢,而星期日我也要去九龍灣和朋友聚舊,這兩天可以選其一探探妳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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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記得我第一次領詩,是對外的聚會,福音聚會,因為全心投入準備,沒有留意前一晚和那天凌晨發生了翻天地覆的事,在我歡天喜地領完詩,從教會弟兄和來訪者口中才知,北京發生了血腥鎮壓,那天是89年6月4日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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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係呀?咁真的好難忘@@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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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. 本來順利領完詩,該是滿歡喜的,但這塲災難的發生,立即打沉了,不能自扙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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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在我的信仰裏,人不是有罪性,罪更不會遺傳,但事實上人人都在罪裏打滾,然而耶穌郤道成肉身,過着至少33年和世人無異的生活,用自己見證,人是可以靠着天父,一生不犯罪,使世上無一個人可以去犯駁,不可以說犯罪是因為有肉身,更不可以說,是神容許罪的存在,然而靠着愛我們的主耶穌,我們可以勝過一切罪惡,一生過聖潔的生活,和主耶穌一同得着神兒子的名份,得着將來同上天家的盼望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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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其實小禺很少探討物質層面,也覺得心靈帶有罪性比較重點,
      但仔細想想,聖經又實在有這樣的道理:
      罪從一人入了世界、地就長出荊棘蒺藜,又説肢體中有犯罪的律等等.(羅馬書7:23-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,把我擄去,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。)

      再說,人會老會死,就算信耶穌也要面對,
      若身體沒有問題,就不用將來“身體得贖”了?@@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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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. 其實我也知道,部份教會對(原罪)和(罪性)的睇法有很大爭議,但我認為人得救應擺位,只是很多人難以接受人一出生就帶有罪(遺傳),人注定要犯罪(罪性),若我在未信主前,有傳道人對我重點指出這兩點,可能今天我仍是未信主的,因為難以通過理性接受,況且當時我返的教會一開始就是反對原罪和罪性(有聖經根據,但我不在此列出)
      但在全備福音和天家盼望一致上,其實只要信同一位主,清楚得救,無論在那處聚會的兄弟姊妹,也是同一家人.大同小異是沒有大不了的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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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3. 不過,小禺都相信罪和死的問題來自罪性的,
      因有犯罪的律,用身體犯罪,但身子本身不構成罪,
      所以把物質定罪是不對的,
      但因罪這世界就壞了,終有一日會終結的。

      人總有犯罪的傾向,大雄不覺嗎?
      情況像地心吸力無人勝過,
      總是越墮越落的,除非有屬天的律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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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4. 是呀很多事人不明白,所以只需明白每個人都犯過罪(神會按人行為審判,不是看原罪的),
      和神已為人成就救恩就可以了!^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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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5. 小禺也沒有考究原罪而信主,因為從很小就清楚知道自己裏面很壞,外面又總是做錯事 ><
      更加不懂得愛人,
      總之裏裏外外都不行,神不救我就慘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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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6. 主耶穌已經用自已道成肉身,生為木匠,經歷一切人所會遇到的試探,郤從沒有犯罪,可以說,人不可話因為有罪性,所以不能不犯罪,否則救恩就算不上恩典,只能算是(補鑊)吧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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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7. 不過~~這不用去討論了,救恩已(成了)我們一切的(不明白),到返天家那天必然全然明白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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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因為人不是獨自存在,罪的惡果總會彼此連累,
    但可以放心,神的審判是最公平的,按各人情況,
    多給誰就向誰多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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